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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玉治: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五大问题亟待解决

近期,全国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多发频发,安全生产形势骤然严峻起来。2018年12月15日,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源有限公司逢春煤矿副斜井发生较大运输事故,造成7人死亡;12月24日,陕西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,造成5人死亡;12月28日,福建龙岩市鲤坑煤矿发生较大窒息事故,造成6人死亡;今年1月6日,云南曲靖市师宗县大普安煤矿发生较大顶板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。特别是,1月12日,陕西榆林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,造成21人死亡,性质极其严重,影响极为恶劣。不到一个月,接连发生5起较大重大事故,死亡43人,事故集中、损失惨重、影响很坏,不仅破坏了去年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,而且影响了今年的良好开局,给全年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。分析近期事故,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:

违法违规行为十分猖獗。这5起事故,有4起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问题,事故煤矿无视法律法规、无视矿工生命,有法不依、胆大妄为,简直就是犯罪!一是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。福建鲤坑煤矿借技改名义违法组织生产,地方监管部门近4个月3次下达停建指令,企业却拒不执行、置若罔闻、我行我素。陕西贯屯煤矿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责令停止生产,但是该矿仅仅停产了1天,就连续4天违法生产,结果酿成了事故。二是超层越界开采。福建鲤坑煤矿越界开采长达6年之久,越界范围最长直线距离达900米,越界垂深达245米,他们还通过设置假密闭、假挡墙为掩护,逃避监管监察。三是非正规开采。陕西李家沟煤矿采用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方法,进行边角煤回采;福建鲤坑煤矿也使用巷道式开采方法,违规布置6个采煤工作面生产;结果两个煤矿都发生了大事故。四是谎报瞒报事故。云南大普安煤矿事故发生后,矿长指使监控值班员中断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采集数据,删除当班2名下井职工人员位置监测信息,肆意隐瞒事故。福建鲤坑煤矿未按规定报告事故,自行组织施救,非法转移遇难人员尸体,性质极其恶劣。

“一通三防”管理混乱。这5起事故中,有2起是瓦斯爆炸事故,1起是窒息事故,而且都是低瓦斯矿井,这再次印证,瓦斯仍是煤矿安全的“第一杀手”。陕西贯屯煤矿掘进工作面停止掘进后,拆除了局部通风机,形成盲巷后没有及时封闭;在未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,擅自拆除栅栏,进入盲巷作业;一套局部通风设备为相邻两个掘进工作面服务,采用“停一掘一”交替掘进方式,在施工过程中反复出现停工停风。福建鲤坑煤矿井下延深生产水平仅一条下山巷道,未形成通风系统,形成事实上的“暗独眼井”,采用地面普通型的鼓风机,接力往作业地点供风,长期微风、循环风作业。

安全制度措施形同虚设。事故煤矿有禁不止、有章不循,制度措施照搬照抄、不切合实际,只是挂在墙上看、应付检查用,掩耳盗铃、自欺欺人,根本没有落实到现场、没有落实到人头。重庆逢春煤矿违反《煤矿安全规程》斜井“行车不行人”的规定和本矿安全技术措施,在副斜井箕斗提升期间违规组织人员在下段区域作业;违规购买和使用安全标志失效的产品,箕斗因质量缺陷,仅使用35天就出现拉杆断裂。云南大普安煤矿未落实出入井检身等制度,部分入井人员未携带人员位置监测识别卡,未在出入井检身登记本上签字。陕西贯屯煤矿入井职工携带非防爆手机,非防爆的地面车辆随意入井,李家沟煤矿大量非防爆的四轮车、铲车随意入井,严重违反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规定。

劳动用工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。通过事故分析,违规承包、用工混乱、安全不培训等问题突出,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随处可见、屡禁不止。陕西李家沟煤矿违反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》,将边角煤回采和掘进工程,承包给神木市炜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;擅自将井下综采工作面至地面原煤仓的生产运输系统,承包给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,一矿多包,以包代管,安全责任在层层转包中落空。陕西贯屯煤矿采掘工程层层转包6次之多,采掘区队和各作业组自行招工,都没有专门资质,责任悬空、管理弱化,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即入井作业,有3人是到矿第2天就在事故中遇难。云南大普安煤矿事故多名遇难人员,也是未经培训下井作业。这些矿井,出事故是早晚的事,不出事故才怪呢!

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。部分地方安全监管执法不严,对应重点盯守的问题没有盯紧,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查处不力。福建鲤坑煤矿所在地监管部门多次发现该矿违法生产,三次下达停建指令,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生产,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矿长期越界开采查处不力。一些地区对煤炭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认识有偏差、态度不坚决,对资源枯竭、开采条件差、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煤矿下不了决心关闭,甚至以技改名义逃避关闭退出。福建鲤坑煤矿生产能力为9万吨/年,长期停产,在硬件和软件上根本不具备办矿能力,不但未纳入淘汰退出范围,2018年却通过了技改批复,这客观上给违法违规创造了条件、是滋生事故的温床。

同时,为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,国家煤监局多次下发通知、多次作出部署,各地也制定了工作措施,却未能有效遏制事故反弹,到底是措施不管用、还是根本没落实,对此应该深入排查、堵塞漏洞。

以上问题可谓触目惊心,但绝不是个案,绝不是偶然,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。深究事故背后的原因,也反映出一些深层次问题,有的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,红线意识不强,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安全生产;有的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,受利益驱动,置法律于不顾、置安全于不顾,存在侥幸心理,冒险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;有的监管监察部门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,不敢较真碰硬,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。应立即警醒起来、行动起来,端正态度、转变作风,拿出过硬的措施切实解决以上问题,绝不能让同类事故重复发生,绝不能让矿工兄弟重复付出生命的代价!

(作者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,本文根据其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中的讲话摘编整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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